根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相关工作通知精神,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的规定进行了推荐评选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
1.中共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
2.中共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3.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
4.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5.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客运段
6.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熔喷布车间
二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
1.中共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
2.中共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,共5个工作日。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问题,可通过电话、来信、面谈等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,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。
受理部门:市政府国资委党委
联系电话:0931—8826532 8820745
通讯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87号(市政府国资委)
邮政编码:730030
中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
2021年3月19日